关于做好2008年教职工生活
困难补助的通知
工会各分会:
为了进一步关心我院困难教职工的生活和工作,做好今年的“送温暖”工作,现将2008年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申请生活困难补助的基本条件:
1.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个人承担自费医疗开支较大者(应写清时间和金额);
2.本人或直系亲属当年遭遇重大灾难事故,(应有具体事故的时间、损失金额),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3.夫妇双方一方无收入,家庭生活确有困难者。
二、困难教职工的申报和困难补助费的发放,具体程序如下:
1〉公布补助条件;
2〉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3〉分会委员会评议确定人员并征求党、政同意后,分会主席签署意见,经基层党组织盖章同意后,将申报表交院工会办公室。
上报工会;
4〉由院工会福利委员会讨论审定并评出补助等次。
三、为了把“送温暖”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分会要严格把握教职工困难的申报条件,实事求是,突出特困。申报困难补助状况要有时间、本人或家庭承担的金额数据和说明,申报表格应填写齐全,不得空栏。
四、各分会向院工会的申报工作于2008年12月25日前将补助人员名单报院工会。
五.需要填写《安康学院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报表》的同志请在工会网页上下载,上报可发电子邮件到<aktc_gh@aktc.cn>。
特此通知
安康学院工会委员会
2008年12月15日
安康学院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报表
工会分会名称: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职务职称 |
|
本 人
月 收 入 |
|
家 庭
月总收入 |
|
家庭人数 |
|
联系电话 |
|
|
家庭住址 |
|
|
生
活
困
难
情
况
|
(表后附个人申请) |
|
分会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基层党组织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学院工会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安康学院工会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