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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工会职责

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议,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依法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团结和动员广大教工完成学校各项任务办好学校。

1.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教代会工作,完善教代会制度,建设落实教代会职责。具体筹备、召开教代会、工代会并向大会组织加强提案落实时效监督工作。以及大会闭幕后的日常工作。

2.召开教代会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协助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检查教代会决议的落实情况。组织贯彻和落实教代会决议,行使教代会职权。

3.召开学校有关工作和重要决策的专题讨论会,向学校献计献策。

4.配合党委有关部门开展民主评议干部活动,做好群众测评工作,支持和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

5.组织教代会代表经常了解学校各方面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提出建议。

6.主持召开情况通报会,请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7.配合“校领导接待日”。以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协调校领导接待教职工(促进校领导职能部门与教职工群众的交流沟通及时解决职工问题)。建立校领导与职工群众的专题性交流机制。

8.总结交流二级教代会的经验,推动二级民主管理工作。

9.推进校务公开的深入开展。积极做好“校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配合学校党政,开展群众性教育活动,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建设和谐校园,搞好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

1.及时了解和反映教职工的思想状况和问题,为领导工作和决定提供意见和建议。

2.围绕一定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和形势任务,开展形势任务与党的方针政策的教育,社会主义与爱国主义的教育,革命传统与国情教育,法制与纪律教育。包括开展邀请报告,组织参观、调查、座谈讨论,举办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

3.围绕学校培育人的根本任务,结合教职工的不同岗位,组织开展“三育人”活动,协同人事处开展教书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师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奖励活动,促进师德建设。

4.结合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开展热爱学校,增强主人翁责任感的教育,充分发挥民主监督职责。

5.围绕完成学校各项任务,开展评比表彰先进,宣传先进,向先进学习的活动。

6.组织开展思想教育活动、业务竞赛活动,提高教职工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水平,促进学校的教职工队伍建设。

7.广泛开展教职工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活跃教工文化生活,增进教工身心健身。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广大教职工全面发展。

8.领导和组织教工文化、体育以及其他各种教工社团的活动。

三、关心教工生活,发挥“两个维护”的作用,尽力为教工排忧解难。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1.经常了解和研究教工的权益状况(包括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应该享受的物质利益),协助党委、行政解决好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以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及时向校党委及有关方面反映,维护教工合法权益。

2.代表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决策。

3.认真协调各方面教工的利益关系,引导教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4.接待教教工有关权益问题的来访,代表和维护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

5.维护女教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教工的现象作斗争。根据女教工的特点和兴趣开展工作。

6.经常了解教职工的疾苦与困难,坚持“五必访”制度,开展“关心人,办实事”的活动。

7.关心教职工的工作与劳动务件的改善,检查与督促有关方面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促进和协助行政解决影响教工健康和安全的问题。

8.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办好教工集体福利事业,为教工生活服务。

9.建立生活困难教职工档案,做好教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工作。

四、深入建设“教职工之家”,搞好工会自身建设。

1.组织工会干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工会知识,加强工会干部学习,培训和理论研讨,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2.按期如开工代会,搞好换届。

3.健全工作组织,建立规章制度,协调党组织管好工会干部。

4.召开工会工作研讨会,总结交流工会工作经验。

5.评选表彰工会先进集体和工会积极分子。

6.发展会员,对新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教育。

7.搞好工会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为基层工会服务。

五、按照财务制度和规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种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

一、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代表会员群众对同级工会委员会所掌管的各项经费的收支进行监督和审查的组织。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负责督促和协助工会组织贯彻党、政府和上级工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作的政策、法令、决议和规定,反对违犯财务制度、财务纪律的行为,保证工会财务工作为群众服务,为工会建设服务。

三、审查工会各项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是否正确合理,财产购置、保管是否妥善,收支凭证、账簿记载是否及时正确,审查定期向会员公布账目。


女职工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和工会的重点工作,讨论、制定女教职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通过开展读书、参观、知识竞赛、讲演、报告、座谈、表彰先进等各种形式,对女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努力提高女教职工自身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三、团结、带领女教职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积极做好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在学校改革和发展中作贡献,真正发挥“半边天”的作用。

四、参与学校涉及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和制度的制定,并监督、协助有关部门贯彻实施。经常关心和调查了解女教职工在工作、学习、生活、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向学校有关方面反映她们的意见和呼声,帮助她们排忧解难,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

五、协助和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搞好女教职工卫生保健工作。结合实际定期组织女教职工体检,开展保健知识讲座等。

六、加强对院系女工委员的培训,指导和帮助基层分会开展女教工工作,不断提高她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推进女教职工工作。

七、组织每年纪念“三八”节的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适合女教职工身心特点的活动,丰富女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

八、做好推荐、评选表彰女教工先进典型的工作,宣传她们的先进事迹,总结交流女教工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女教工工作水平。

九、组织女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并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干部。

十、组织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十一、完成工会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在校工会的领导下,讨论学校职工福利费的年度预算及校工会的生活福利计划,制定有关教工生活福利项目管理的制度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讨论和研究涉及教职工生活福利的各项工作,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二、倾听教工群众的呼声,深入基层经常性地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地了解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要求,针对热点问题研究解决意见,提出积极的建议。

三、监督有关教工生活福利工作的决策、决定、法规的贯彻执行。防止侵害教职工利益和漠视教职工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

四、讨论和研究学校涉及教工集体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和实施措施,提出积极的建议和意见。参与并监督作好学校教职工的年终福利发放工作。

五、讨论和制定学校生活困难补助的原则及办法,并监督其执行情况;讨论和确定对有特殊困难教职工的困难补助金额。推进教职工困难补助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六、帮助和指导基层分会的生活福利工作,开展调研,总结推广基层分会生活福利工作经验,改进和推动工会的生活福利工作。


文体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在校工会委员会领导下讨论和制订全校教职工文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二、参与领导并组织承办全校教职工田径、趣味运动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群众要求,组织开展全校教职工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

三、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校工会工作安排组织全校性教职工文艺汇演和比赛活动及校际文艺汇演和比赛的节目。

四、领导教职工各体育代表队和协会,研究并搞好各队(会)的组织思想和制度建设,帮助正常开展活动、提高水平,扩大覆盖面,增强各队(会)自主活动的能力。

五、领导教职工文艺团队,搞好教职工文艺团队的组织思想工作和制度建设,根据群众的不同要求,按照普及与提高并重的原则指导组织文艺团队开展各项活动。

六、通过各种形式,积极推动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开展,不断提高教职工的艺术水平和运动水平,增进教职工身心健康。

七、指导和帮助分会开展群众性文艺、体育活动,总结交流文体活动经验,不断改进工会文体工作。

八、办理工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一、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主持工会全面工作,对工会代表大会负责,向党委、教代会和工代会报告工作。

二、依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依靠职工群众开展工会工作,全心全意为基层、为职工服务,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

三、依法维护职工政治权利、劳动权利和精神文化利益,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积极协调劳动关系,建设和谐校园,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发展和稳定。

四、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学校的建设和改革,完成教学、科研和各项任务。

五、支持行政依法行使管理权利,代表和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六、组织工会干部、教职工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开展教职工文化活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负责全校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七、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向校党政及有关方面反映教职工思想、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做好源头参与;协助党委、行政解决好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八、负责筹备教代会、工代会,贯彻落实大会决议;主持召开工会全委会、教代会代表团长联席会议和主席办公会议;主持制定工会、教代会规章制度;主持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并组织落实。

九、完成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会专职副主席岗位职责

一、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在工会主席的领导下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紧紧围绕校党委和行政的中心工作,落实党委的决议,当好党委的助手和参谋。

三、根据工会章程,负责组织筹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负责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在教代会闭会期间,领导各专门工作组监督、检查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完成教代会要求的各项工作。

四、召集工会委员会,传达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有关指示、文件,讨论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五、根据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部署,主持制定学校工会工作计划,布置、检查学校基层分会工会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六、做好调查研究,密切同教职工的联系,听取各方面的反映和建议,及时向学校反映群众的合理要求、意见和困难,并配合学校帮助解决。

七、定期组织工会委员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八、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教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

九、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会员做好民主管理和有关群众利益的其它工作。

十、根据财务制度,掌握、使用好工会经费。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在主席和副主席领导下,全面负责工会办公室工作。

二、草拟有关工作计划、规章、方案和公文;负责工会的公文处理及文书档案管理、网站建设,负责工会工作“大事记”的编撰工作。

三、负责教代会、工代会的筹备、召开的具体工作及日常会务工作;组织安排重要的会议。

四、协助主席、副主席做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校务公开监督协调和女工工作。

五、负责工会内部制度建设、基本建设。

六、负责拟定工会财务计划及处理财务事宜。

七、负责来信来访和对外接待工作。

八、指导办公室文员、工勤人员开展工作。

九、负责寒暑假教职工旅游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

十、负责校工会印章、介绍信的使用与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秘组织岗位职责

一、在主管领导下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二、负责文件资料的收、发和归档管理工作。

三、负责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协助办公室做好基层分会组织建设的具体工作。

四、协助办公室做好工会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

五、负责起草工会经费预算和决算。

六、负责工会各项经费报销的具体工作。

七、负责工会财产管理和贵重资产的保管、维护。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基层分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按照工会工作要点和有关工作计划,结合本分会实际情况,讨论、制订本分会工作安排,并组织贯彻实施。

二、在本单位党组织和校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其决议和指示,研究决定本分会的工作和活动。

三、配合党政,具体组织开展“三育人”活动。

四、结合工会特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教育活动,向教职工进行方针政策、形势任务、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等教育,努力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积极组织教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承担院(处)教代会机构职责,负责其会务工和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六、调查研究教职工的权益状况,关心了解教职工的实际困难,搞好教职工困难补助,努力为教职工谋福利,替教职工说话办事,为教职工排忧解难,维护教职工的权益。负责管好、用好校工会下放的福利费及其它经费。

七、积极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节假日活动和小型多样的集体活动,组织教工参加校工会举办的活动,活跃和丰富教职工生活,增强集体凝聚力。

八、关心、重视尽力做好青年教工工作,注意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

九、负责研究评选工会先进集体和积极分子工作,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或其他先进人物的协商、推荐和评选工作。

十、讨论决定本分会所管工会经费的开支,通过各种渠道,努力筹措工会活动经费。定期向会员报告开支情况。

十一、研究决定本分会下届工会组织机构的设立和调整,审批部门工会小组组成人选,领导、协商、检查各部门工会和工会小组的工作。

十二、发展会员,搞好分会组织建设和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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