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广大教职员工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主体,了解、关心教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及时为困难职工送去党和组织的关怀与温暖,是工会组织的职责。为做好此项工作,请各分会对本单位职工进行认真地调查摸底,由困难职工本人书面申请(写明困难原因),所在分会签署意见后,于本月20日前报送院工会。
特此通知
院工会委员会
20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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