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文件精神和学校关注教职工健康、为教职工办实事的基本要求,决定暑期对全校教职工进行一次体检。
一、体检对象: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和离退休同志。
二、体检时间:2013年7月20日—9月20日。
三、体检地点:安康市中医医院
四、体检项目:如下表:
男表一
体检项目 |
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血糖、血脂、肾功、胸部X线透视、心电图、腹部彩色超声(肝、胆、脾、胰、双肾)。 |
女表二
体检项目 |
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血糖、血脂、肾功、胸部X线透视 、心电图、腹部彩色超声(肝、胆、脾、胰、双肾)。已婚女教职工:妇检、宫颈病理涂片、乳腺彩色超声。 |
五、体检温馨提示
(一)在体检时间内,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驾驶证)在安康市中医医院体检中心领取体检表逐项体检。体检项目完成一周后(已婚教职工10天后),凭有效证件在体检中心领取体检结果。
(二)教职工在体检项目之外本人有增加其他项目检查需要,可在体检中心申请登记,医院按学校团体单项优惠价收费。家属(爱人和孩子)如有和学校团体体检项目一致的体检需要的,可到医院体检中心申请登记,医院按学校团体优惠价收费。体检需在学校体检时限内完成。
(三)体检前一日清淡饮食,忌酒、禁宵夜,限高脂高蛋白高糖饮食。
(四)体检当日晨起不吃饭,不喝水,腹部彩超需空腹。女士子宫、附件彩超需憋尿(不解小便)。如未憋尿,需在检验抽血后饮水500ml,使膀胱充盈后再做检查。
(五)检验抽血项目请在体检当日上午10时前完成,10时后不再抽血。体检当天需抽完血,做完彩超后,方可进食。(医院提供免费早餐)
(六)已怀孕或怀疑怀孕的女性禁做胸透、胸片等放射检查。
(七)女士月经期间,不宜做妇科检查和尿检。
(八)体检宜穿穿脱方便的服装及鞋袜,女士勿穿金属亮片的内衣。
(九)体检项目地点:中医医院体检中心:门诊楼三楼(东)
联系电话:0915—8183522、8183722
抽血、超声、心电图检查:门诊楼三楼(东)体检中心
透视、拍片、CT、磁共振、乳腺钼靶:门诊楼负一楼
尿常规:门诊楼二楼检验科 妇科:门诊楼三楼(东南)
工 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