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为进一步了解、关心生活困难教职工,及时为他们送去学校的关怀与温暖,请各分会对本单位生活困难教职工进行认真调查摸底,确定生活困难教职工,并由生活困难教职工本人书面申请(申请表在工会网页“资料下载栏”下载),经分会初审,向本部门党政领导汇报同意后,分会签署意见报送院工会。
特此通知
校工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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