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分会:
现将《陕西省教育工会关于评选“雷锋式团队”、“雷锋式职工”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在全校范围内推荐“雷锋式团队”1个、“雷锋式职工”1名。希望各分会以此项活动为契机,广泛深入开展“创建雷锋式团队,争做雷锋式职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各分会在学校各院系、教研室、实验室以及职能部门或科室,推荐“雷锋式团队”1个、“雷锋式职工”1名。
二、材料报送:被推荐的团队或个人分别填写《陕西省教育工会“雷锋式团队”申报表》、《陕西省教育工会“雷锋式职工”申报表》(见附件),加盖总支(支部)印章,于11月30日前报送工会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个人含二寸标准照片)发至QQ491542609。
三、组织联评:由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组织联评,确定上报单位和个人。未上报单位和个人,在校内评比表彰。
四、“雷锋式团队”、“雷锋式职工”推荐条件、工作要求和申报表见转发文件。
安康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