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经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同意,陕西省办事处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即时开展2025年职工会员关爱助济活动。根据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开展2025年职工会员关爱助济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对我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活动对象
2024年11月至2025年11月出险的我校职工互助保障会员、会员配偶及其子女。
二、范围、标准
1.救助类:会员本人因患病、患重疾、遭受意外伤害等情况,获得互助金赔付,且个人累计支付费用达到救助标准的(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会员因患重疾死亡、因遭受重大意外伤害身故,获得互助金赔付的。
2.慰问类:会员本人因患病、患重疾、遭受意外伤害等情况,未获得互助金赔付,且个人累计支付费用达到慰问标准的(1万元、3万元、5万元);会员因患重疾死亡或猝死、因遭受重大意外伤害身故,且未获得互助金赔付的。
3.家庭慰问类:会员配偶或子女因患病、患重疾、遭受意外伤害等情况,导致个人累计支付费用达到家庭慰问标准的(1万元、3万元);会员配偶或子女因患重疾死亡或猝死、因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
三、相关说明
1.“个人累计支付费用”是指省办事处规定的一个年度内,会员或其配偶、子女本人在这个年度内花费的医疗费用总额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和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支付理赔互助金后的剩余金额。
2.慰问类和家庭慰问类的会员原则上需连续2年以上参加互助保障活动。一名会员一个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救助或慰问。
3.符合救助慰问条件的,省办事处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会员实名发放救助慰问金;会员已身故的,省办事处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受救助人实名发放救助慰问金。
4.对采用虚报或者隐瞒实情、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冒领救助金、慰问金、家庭慰问金的,一经查实,追回款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申请材料
1.关爱互济活动申请表(见附件,申领类型、申领金额不填);
2.会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银行卡复印件(手写开户行名称);
3.会员(或配偶、子女)的住院结算单、门诊票据、病案首页、出院记录、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等复印件;
4.会员已身故的,须提供会员家属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页)、关系证明材料、家属银行卡复印件(手写开户行名称);
5.其他必要证明资料(如,会员与配偶、子女的关系证明材料)。
五、工作要求:
1.各分会要做好活动宣传,提醒符合范围的会员按时提交材料。
2.申请人于2025年11月13日前,将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送交校工会办公室(江南校区北院1号行政楼310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工会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