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分会、在职教职工:
一、退费范围
在202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因自行体检、因病住院的在职教职工、或怀孕女职工,“个人自付”部分金额达到800元以上,且未参加本年度学校统一组织的职工体检。
注:门诊检查的人员不予退费;2026年新进人员和离职人员不予退费;怀孕女职工跨年度仅享受一次退费。
二、办理时间、材料
2026年11月2日至11月9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在职教职工本人提供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由学校计财处统一将本年度体检费打至个人账户。
1.自行体检:提交体检报告的原件(审核后退回)、体检费发票的复印件。
2.因病住院:提交住院病案首页、医院结算发票的复印件。(单次住院的“检查费+化验费”必须达到800元以上)。
3.怀孕女职工:提交孕产妇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封面、记录页)、交费发票的复印件。
三、其他
202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因自行体检、因病住院的在职教职工、或怀孕女职工,按下一年度体检退费政策执行。
四、地点、联系电话
工会办公室(江南校区北院1号行政楼310室),0915-3261601。
工会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