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进分会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标准参照《安康学院工会先进分会评选条件》。
二 、各分会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本分会的全年工作总结、申报先进的分会将先进分会评选申请送交学院工会。
三、院工会全体委员到申报分会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并听取申报分会所在部门党政领导和教职工的意见,在此基础上评出先进分会。
四、召开全院工会工作总结会,对先进分会进行表彰。
五、受表彰分会名额,视申报单位数量和工作实绩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分会总数的20%。
六、本办法解释权属学院工会。
201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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