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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妇联系统“作风转变年”活动实施方案
2013-11-20 09:39     (点击: )

全市妇联系统“作风转变年”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的意见》(安发[2012]8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安康市“作风转变年”活动实施方案》(安办发[2012]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改进和提高全市妇联系统作风建设,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现制定“作风转变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以“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为主题,以“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促发展”三问三解活动为载体,以主题活动、培树典型、项目实施、示范带头、强化宣传,推进落实为抓手,引领全市妇联组织及妇联干部团结奋进、转变作风、敢于担当、争创一流,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纯洁、党性坚强、本领过硬、作风扎实、改革创新的妇联干部队伍,为全面建设美好安康提供坚实有力保证。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狠抓“作风转变年”活动关健环节,进一步提高全市妇联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作风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采取个人自学、中心组学习、理论辅导、专题讲座、学习讨论等方式,增强转作风抓落实的自觉性,增强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方法,推进各项中心工作和妇联重点工作的落实。

(二)严明纪律要求,规范工作行为。一是严禁上班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和未履行请假手续擅离岗位;二是严禁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上网聊天、串岗聊闲、玩电脑游戏、炒股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三是严格遵守部门内部、部门之间有关规定和公款宴请、工作日中午酗酒的禁止规定;四是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参会,不许无故缺席、指派他人参会、接打电话或中途退场;五是严格按要求配备公务用车,严格遵守禁止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的纪律规定;六是严禁接待服务对象语言粗暴、刁难怠慢、吃拿卡要;七是严禁违背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不公开办理程序、不一次性告知、不按时办结;八是严禁对管理和服务对象乱收费、乱罚款、乱拉赞助、乱摊派、乱检查;九是严禁在实施妇女儿童民生项目中拖延刁难;十是严禁接受工作讲条件,落实工作打折扣,推进工作效率低。对违反“十个严禁”的,予以问责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认真查找不足,狠抓整改落实。要按照“作风转变年”各项文件要求和纪律规定,结合创先争优活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作风整顿,紧紧围绕解决“革新精神不饱满、学习兴趣不浓厚、履职尽责不到位、廉洁规定不自律、联系群众不紧密、纪律执行不扎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健全工作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促进干部作风大转变。 

(四)注重工作结合,务求活动实效。一是围绕中心工作转作风抓落实。各级妇联领导干部要结合新农村、支教、绿化帮扶任务和双创重点工作,示范带头,真抓实干,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二是围绕妇联重点工作转作风抓落实。各级妇联组织要与妇女儿童民生项目、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巾帼建功”活动、“平安和谐家庭创建”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坚持“责任到科室、任务到人头、完成有时限”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三是围绕“三问三解”活动转作风抓落实。各级妇联科级以上干部要安排时间,“下基层、进村组、入农户”,“访妇情、办实事、促发展”,全年深入基层不得少于90天;党员干部每人至少结对帮扶困难群众1户以上,深入基层一线不得少于120天,扎实开展重点工作调研,落实帮扶措施,形成长期帮扶机制,使妇女群众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

三、阶段安排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作风转变年”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学习提高、深化认识阶段(2012年4月中旬 6月底)。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高度重视,专题研究,迅速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学习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讨论交流与专题研讨相结合,学习文件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营造学习氛围,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转作风抓落实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第二阶段:对照检查、深入剖析阶段(2012年7月 9月中旬)。要围绕作风转变年活动四个方面重点任务,开展对照检查、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准症结,明确转变作风的着力点。一是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会和全体干部职工会,查找本单位和干部职工班子和个人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采取走访妇女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个别谈心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服务对象、基层妇联组织的意见建议。三是对查摆的问题梳理归类,深刻剖析主客观原因,找准问题根源,明确解决问题的方向。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解决问题阶段(2012年9月中旬至2013年1月底)。针对查找征求到的意见和反映的问题,提出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研究形成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方向,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在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第四阶段:群众评议、建章立制阶段(2013年2月至2013年4月底)。围绕巩固深化干部作风转变成效,广泛开展评议,及时总结经验,对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加以制度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转作风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对活动开展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对干部作风转变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进行公布,并作为评先树优的考核依据;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作风建设制度化、长效化。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经市妇联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市妇联“作风转变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刘珺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副主席汤萍担任,成员为唐锦、王晓红、欧立、唐友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会“作风转变年”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科技开发培训科,由欧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妇联也要成立相关领导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加强“作风转变年”活动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

2、强化责任意识。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作风转变年”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自觉加强学习,认真开展自我对照检查,严明组织纪律,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3、营造舆论氛围。要高度重视“作风转变年”活动的宣传工作,每一个干部要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文章,每个科室轮流主办一期以“作风转变年”活动为主题的学习专栏,努力营造转变作风抓落实、办实事促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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